三、小企业经营中心总经理
任职条件:
1、年龄42周岁(含)以下,具备金融、经济、管理、法律或相关专业本科(含)以上学历;
2、从事金融工作时间满5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满8年以上(其中金融工作3年以上);
3、全面了解国家经济、金融方针政策和金融业发展趋势;
4、熟悉阜阳地区市场,熟悉银行公司、小企业等各类业务;
5、有能力建立、整合不同的工作团队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风险识别能力;
6、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诚实守信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。
岗位职责:
1、全面负责经营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,识别、培养本条线业务人才;
2、组织领导分行小企业业务规划与营销、业务检查与监督、业务统计与考核;
3、组织协调经营中心授信审批及风险管理等工作;
4、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支行行长
任职条件:
1、年龄42周岁(含)以下,具备金融、经济、管理、法律或相关专业本科(含)以上学历;
2、从事金融工作时间满5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满8年以上(其中金融工作3年以上);
3、符合监管部门的任职资格条件;
4、熟悉金融业务以及各类金融产品,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,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,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;
5、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诚实守信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。
岗位职责:
1、统筹安排支行工作、相关业务审批工作,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措施,传达、落实各业务条线工作指引;
2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内控管理,确保合规经营;
3、分析、预测市场前景,提出发展战略计划,确保各项指标完成;
4、参与客户营销,特别是重点客户的营销与服务。
5、对支行各项业务进行调剂,能有效控制业务运营成本。